为加强医院消毒设备的管理,确保感染控制的质量,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日前,大连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使用中的灭菌器卫生质量进行了抽检。
本次共抽检二级以上医院19家,灭菌器27台,其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7台、环氧乙烷灭菌器9台、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1台。各家医院在购置灭菌器时,均能够按照要求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材料索取合格率达100%;在检查产品铭牌和说明书时发现有7台灭菌器铭牌不符合要求,主要为无任何中文标识,未标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未标注生产企业地址、未标注中文标识等问题;有 11台灭菌器提供不出产品说明书。
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对存在问题的医院以及灭菌器生产或经销单位进行了约谈,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进行整改。